2012年2月7日下午6时20分左右,本人驾车从连云港市解放东路转入南极北路时,被一位姓张的交警栏下,被罚款100元,并扣3分。当时的情况确实让人很无语,情况是这样的:
在这交叉路口,有一警车停放在路边,同时有三位警察在现场,由于正值下班高峰期,车速极其缓慢。有两位交警正在给和我一样的驾车人开罚款单,本人还特别小心,这条路以前一直是可以左拐的,心想应该没事。但被张警官叫停后告诉我说是去年12月新装了禁止左拐的标志。
由于正值下班高峰期,我没有发现该标志。但我在打左转向灯的时候张警官完全可以及时提醒我直行,而他却在那微笑着等着我左拐完成后向我敬礼开具处罚单。
紧接着又有一位女士驾车和我做了同样的事,我当时提醒张警官他可以立即给她提示让其直行,可是他却什么也没做,仍然微笑着重复刚才的动作。
100元钱是小,3分也是小,对于这样的交警我只能问一句算不算尽职?
1、当时的交通状况很拥堵,交警不指挥交通,却都在开罚单。
2、完全可以阻止像我一样的违规却不阻止。
3、道路很窄,却让交警车占去一个车道。
4、在下班高峰时刻,不指挥交通却忙着开罚款单,是维持交通还是拦路抢劫?